2023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31

  政策摘要


  为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


  政策依据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支持任务


  (一)贷款贴息


  支持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其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171日至20225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中小企业供货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对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在202211日至2022531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按年化金额不超过1%对核心企业给予奖励。


  (三)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


  一是支持举办赛事活动(含省赛和地市赛),用于支持赛事组织策划、场地物料、专家邀请、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费用。具体如下:(1)省赛(含专题赛、省复赛、决赛)由省统筹举办,有意向的地市申请承办,最高不超过680万;(2)地市赛由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30万。


  二是支持获奖项目落地。对2021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深圳除外),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立颖、杨楠


  电话:020-8313327483134726


  主管部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