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31

  政策摘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发函〔202271号)要求,前期组织相关地市开展了申报工作。为更加充分、更加广泛发动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申报,按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补充申报推荐工作。


  政策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发函〔202271号)


  申报流程


  请各地将补充申报推荐的项目情况填入《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表》(加盖公章),于729日前连同《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产业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波涛、李信


  电话:020-8313349583180738


  邮箱:szcyc@gdei.gov.cn


  主管部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