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创客广东”大赛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31

  政策摘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210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此前印发的《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23号)的基础上,将有关事项正式通知。


  政策依据


  《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2108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23号)


  参赛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机器人、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


  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或授权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参赛流程


  1.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注册登记,报名参加地市赛或专题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2.报名时间。各地市赛、专题赛报名截止时间由主办单位根据赛事组织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晚于630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楠、邝野


  电话:020-83134726020-83135944


  邮箱:gdmaker@gdei.gov.cn


  主管部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