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19〕6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19〕5号),开展2022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
政策依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19〕6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19〕5号)
推荐范围
(一)示范平台。符合粤工信规字〔2019〕6号文第三、六、七、八条规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综合等公共服务。
(二)示范基地。符合粤工信规字〔2019〕5号文第三、六、七、八、九条要求,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包括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开发区(合作区)和科技园等。申报单位为基地运营单位。
推荐程序
(一)推荐程序。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均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
(二)推荐材料。见附件。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平台、基地申报材料,其中场地面积、从业人数、服务企业数量、服务活动场次、服务资源数量等指标值和相关佐证材料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时间:2022年11月25日前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楠、曾志锋、黄怡欢
联系电话:020-83135852、 83135987、83134726
电子邮箱:fwtxc@gdei.gov.cn
主管部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