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粤港澳大湾区行动计划发布

文章来源:中国商报网  发布时间:2023-12-27

中国商报(记者 张道正)为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合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行动计划明确主要目标:经过三年努力,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共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运作更加顺畅,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释放,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在全球范围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的能力明显增强,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居全球前列。

支持广州南沙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行动计划提出,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制定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支持广州南沙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深入推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落地实施。

对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畅通经营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健全意见处理回应机制。研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将有关开放措施纳入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实施。

同时,推动大湾区内地九市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清理取消港澳企业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

此外,研究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探索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广东省“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和大数据支持优势,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破除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壁垒。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身份认证等共享互认

在政务环境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共享利用。推进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数据信息跨区域共享。推广电子签名在公共服务、金融、商贸等领域的应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等信息资源共享互认,政务服务“同事同标”。

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实行惠企政策统一发布、集中推广、精准推送,推动涉企补贴奖励等政策“一网通办”“免申即享”。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和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实现居民服务“一卡通”。

优化涉企服务。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水电气网等公共设施报装服务。推广“粤港澳银政通”服务,推动简化版商事登记公证文书试点改革在大湾区复制推广。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定技术标准、规范行业秩序、开拓国际市场、应对贸易摩擦等方面的作用。完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行动计划提出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经营主体选择商事调解和仲裁机构解决商事争议纠纷。探索推进大湾区内允许港资、澳资企业就所涉争议选择港澳为仲裁地。支持商事调解和仲裁机构加入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

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借鉴港澳信用建设经验成果,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机制。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监管规则。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作。支持在深圳设立商标巡回评审庭。更好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机构作用,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跨境协作机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协作,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险业务。

支持港澳全面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行动计划还提出,推动大湾区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带动大湾区产品、设备、技术、标准、检验检测认证和管理服务等“走出去”。创新境外投资方式,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充分发挥港澳在国家对外开放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支持港澳全面参与和助力共建“一带一路”。

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政策和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升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发挥港澳国际化专业服务优势,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投融资和信息咨询等支持,带动增强对大湾区内地九市的服务支撑能力。

打破户籍、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限制,促进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顺畅流动。搭建国际人才数据库,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构建和完善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

支持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联合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充分发挥粤港澳科技和产业优势,积极吸引和对接全球创新资源,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完备产业体系,促进大湾区的科技成果有效应用和产业化。

便利港澳居民来粤发展生活

行动计划要求,扩宽港澳居民就业创业空间。加快推动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报考大湾区内地公务员。建立公开招聘信息在港澳地区发布的长效平台,定期发布大湾区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为港澳青年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按规定开设和运营养老服务机构。深入推进“湾区社保通”“港澳药械通”,探索港澳医疗保障在大湾区内跨境结算。深入推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互联网方面的便利化应用。推动基础电信企业逐步优化、降低大湾区通信资费。

 为持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外国人来大湾区内地九市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提供办理长期签证便利。研究为符合条件的大湾区内地九市人员赴港澳开展商务、科研、专业服务等提供更加便利的签注安排。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在更多粤港、粤澳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等人员通关新模式,结合实际需要推动更多口岸实施“24小时通关”。

 持续推动车辆往来便利,不断完善“澳车北上”“港车北上”政策,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港澳非营运私家车无需配额多次经港珠澳大桥口岸进出广东省。加快推动“单一窗口”服务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推动与港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交流合作。深化粤港澳三地口岸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扩大金融业对港澳开放

为稳步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行动计划提出,扩大金融业对港澳开放,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深化务实合作。做好“债券通”之“南向通”,推动债券市场双向开放提速。

探索在大湾区内符合条件的区域试点开展跨境征信合作,建立粤港澳征信产品互认机制,提升跨境融资信用服务能力。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在大湾区内地依法依规展业,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在内地发行金融债券和公司信用类债券。

此外,推动跨境便利执业与行业标准共通。优化港澳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地的职称申报评审机制,研究在部分重点领域率先推动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继续开展与港澳“一试三证”职业技能评价工作。

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大湾区标准确认机制,在粤菜、家政、养老等领域制定实施推广“湾区标准”。支持粤港澳三地认证机构深度合作,组建认证联盟在食品农产品、消费品、高端装备制造、服务业等领域开展高品质“湾区认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建设。

责任编辑:李沫楠